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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林业建设五年大提升实施方案(2016-2020年)

2019/3/9 9:03:39 人评论

榆林市林业建设五年大提升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市委、市政府生态建设绿化大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快生态屏障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努力实现“西北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榆林市林业建设五年大提升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市委、市政府生态建设绿化大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快生态屏障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努力实现“西北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三区一高”战略和两个率先”目标,以建设“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为统领,以林业提质增效为主线,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着力点,加快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大美榆林、幸福榆林”提供强有力的生态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原则,同步提高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坚持政府主导、社会统筹原则,努力构建多主体、多层次、多形式绿化格局;坚持市场主导、群众自愿原则,努力做到身边增绿与群众增收相结合、相统一;坚持科技支撑、产业带动原则,全面拓展森林经营,提高林业现代化水平;坚持造管并重、依法治林原则,全面保护森林资源、合理利用森林功能。

(三)主要目标。2016-2020年,全市林业发展按照“三带三区”格局,实施“十大工程”、建设“五个百万亩基地”。五年完成人工造林250万亩、封山(沙)育林60万亩、森林抚育100万亩。2020年,全市造林保存面积达到2400万亩,林木覆盖率达到36%以上,林木蓄积量达到730万立方米,湿地保有量稳定在69万亩,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5%,基本形成功能相对稳定的生态安全体系,建成“国家森林城市”;林业总产值突破100亿元,林农收入不断增长,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林产品种类丰富,产业结构布局趋于合理;林产品加工能力显著提高,营销渠道畅通。

二、发展布局

按照榆林市自然地理条件、地形地貌、生态环境建设的要求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和建设总体规划,划分为“三带三区”六大林业发展区域,即:沿黄生态经济带、长城沿线绿化风景带、无定河流域防护景观带、南部丘陵林果产业发展区、北部盐碱滩地综合治理试验区、白于山灌木经济建设区。

(一)沿黄生态经济带。以黄河西岸15公里范围为基准,以乡镇为单元,涉及府谷、神木、佳县、米脂吴堡、绥德、清涧757个乡镇和办事处,总土地面积8744平方公里,是红枣优生区,红枣保存面积占全市的60%以上,是该区域群众脱贫致富的主导产业。发展重点:一是对现有的红枣经济林进行改造,采取降低树体、施肥、防虫、防裂果等措施,提升红枣品质,提高产品质量;尊重群众意愿,在条件适宜的区域,小范围内适度发展海红果、花椒、核桃、油用牡丹等经济树种;以佳县、清涧为中心,扶持一批红枣加工企业、合作社,建成红枣综合加工基地;建成府谷县海红果深加工产业基地,打造沿黄林业产业经济带。二是对沿黄公路两侧的绿化带进行补植补栽,对黄河沿岸的山体进行绿化,栽植侧柏、油松等常绿树种;实施城镇绿化、村庄绿化、河流水系绿化等工程,采取封山禁牧、森林抚育、封山育林等措施,加大对千年枣树等古树名木的保护力度,着力构建乔灌草结合、针阔叶混交、自然景观优美、结构稳定的区域性生态屏障,打造沿黄风景带。三是结合旅游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对区域内各旅游景点进行绿化美化,完善基础设施,培育精品旅游线路,打造沿黄旅游带。

(二)长城沿线绿化风景带。涉及榆阳、神木、府谷、横山、靖边、定边6县区41个乡镇、12个国有林场。发展重点:在长城沿线两侧5—10公里范围内,对现有植被进行保护,对老化退化林地进行改造,提高林分质量。一是以建设百万亩樟子松基地、沙地柏基地为抓手,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美丽乡村建设、绿色长廊建设、城市绿化等林业工程,乔灌结合、针阔混交、多树种合理配置,建设景观效果和防护功能相结合的防护林带。二是以建设百万亩木本油料林基地为抓手,营造长柄扁桃、沙棘等灌木经济林,引进栽植黑枸杞、树莓、优质葡萄、樱桃等经济林,发展设施林业;推广灌木加工饲料、柳编等项目,发展沙产业。三是开展灌木平茬复壮、中幼龄林抚育工程,改造低效林分;加强封山禁牧、森林防火等保护措施,严格林地征占用审批手续,依法保护森林资源。

(三)无定河流域防护景观带。无定河在榆林境内全长442.8公里,流域面积20302平方公里,涉及定边、靖边、横山、榆阳、米脂、子洲、绥德、清涧8县区。发展重点:根据无定河流域生态特性和保护目标、利用价值,结合湿地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合理划定生态保育区、修复区、利用区等不同功能区,强化红线控制;遵循自然规律,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保护好现有的湿地生态系统,着力提高水源涵养功能,实施必要的人工保护和恢复措施,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等工程,治理水土流失,使湿地得以休养生息。

(四)南部丘陵林果产业发展区。涉及榆阳、神木、府谷、横山、佳县、米脂、绥德、吴堡、清涧、子洲10县区的黄土丘陵沟壑区,区域面积2621万亩。发展重点:以建设百万亩“两杏”基地和山地苹果、核桃等经济林基地为抓手,在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的原则,在土壤、地类条件较好的地块栽植大扁杏、山杏、核桃、山地苹果、红枣等经济林树种,小范围发展李、山楂等小杂果等经济林,荒山荒地营造油松、侧柏、柠条等生态林。

(五)北部盐碱滩地综合治理试验区。涉及定边、靖边、榆阳、神木4个县区北部乡镇总面积150万亩,其中定边县面积最大,达到113万亩,占全盐碱地面积的3/4以上。发展思路:联合水利、农业等部门就盐碱地改良问题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对盐碱地综合治理技术难题进行联合攻关,研究和试验推广盐碱地治理先进技术、试验引进培育耐盐碱植物种,采取物理改良化学改良和生物改良等措施相结合的方法提高盐碱地治理的科学技术含量。一是采取工程措施防治土地盐渍化通过开沟排碱降低土壤盐碱含量;通过压砂改善土壤结构,消除土壤板结,减少地面蒸发,防止地面积盐。二是采取生物改良措施,主要是植树种草。植物因其枝叶繁茂、根系发达,可从土壤深处吸收水分,通过叶面蒸腾达到生物排水作用,有利于土壤脱盐。在盐碱程度较重的区域,栽植耐盐碱的红柳、白刺等植物;在盐碱程度较轻的区域栽植旱柳、新疆杨等树种。在条件较好的地区种植耐盐碱的树种如枸杞、沙枣、沙棘,发展盐碱地经济林三是开展科研攻关,积极推广应用盐碱地治理新成果、新技术、新产品,开展胡杨等植物品种引种试验。

(六)白于山灌木经济建设区。涉及定边、靖边、横山3县的南部山区,区域面积680万亩。发展重点:以建设灌木饲料林基地和百万亩“两杏”基地为抓手,以治理水土流失、增加林木覆盖率为目标。在深山区,集中连片营造侧柏、油松、河北杨、沙棘、柠条等生态林和山杏、大扁杏、文冠果等经济林;在浅山区和梁峁涧地,主要发展桃、杏、葡萄、山地苹果、核桃等经济林,试验栽植蛋白桑等新品种,建设经济林基地;在人口聚集度高的城镇,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绿色长廊建设和城镇绿化工程,改善人居环境;在一些旅游景点开展绿化美化工作,提升景区品味。

三、重点工程

按照“相对集中连片、整体稳步推进”原则,重点实施“十大工程”,推进“五个百万亩基地”建设。

(一)城市绿化工程。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宜居城市为目标,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建设一批城郊防护林带、城市绿色长廊、城市绿色休闲公园等具有防护效应和休闲、旅游、健身功能的绿地。到2020年,城区新增绿地面积5995万平方米,规划区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三项指标分别达到37%、32%和12平方米以上,建成区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0%、35%和18平方米以上。

各县区在县城外围3-5公里的范围实施城郊绿化工程。到2020年,力争每个县区建成森林公园一处,打造成城郊旅游休闲公园。对大柳塔、东坑、安边等重点乡镇进行绿化,打造区域性重点示范乡镇。

(二)绿色长廊建设工程。新建和改造提升绿色长廊4000公里,其中提升改造914公里,新建3086公里。其中对青银高速、包茂高速、榆绥高速、G210、G307等道路现有绿化带进行补植完善,对绿化规格较低和退化严重的绿化带进行提升改造,绿化里程914公里。对榆佳、神佳米(神佳段)高速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宜林荒山(沙)荒地进行绿化,绿化里程148公里。结合晋陕峡谷绿化工程,对沿黄公路417公里沿线两侧的绿化带进行补植完善,加强管护。在地方道路沿线两侧营造护路林、景观林,绿化里程2213公里。对“十三五”期间新建的绥清、神佳米(佳米段)高速等道路进行绿化308公里。

(三)沙地治理提升工程。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建设百万亩樟子松基地、沙地柏基地、木本油料林基地,人工营造乔木林69.51万亩、灌木林55.73万亩、封沙育林40万亩。开展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完善巩固榆阳、横山、靖边、定边四个封禁保护区建设,保护面积73万亩,提高封禁保护效果。完成5万亩防沙治沙示范区建设任务,为防沙治沙树立典型样板。对早期营造、大面积退化老化、生态功能低下的防护林进行修复,在植被盖度在50%以下的半固定沙地栽植樟子松50万亩。对沙柳、红柳、紫穗槐、花棒、踏榔等灌木进行平茬复壮,促进灌木生长。

(四)退耕还林工程。管护好第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的278.9万亩退耕还林地,加强抚育、改造,提高生态和经济效益。对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50万亩,严重沙化土地退耕还林20万亩,重点水源区退耕还林5万亩。

(五)流水系绿化工程。结合无定河流域防护景观带、沿黄生态经济带建设工程,在秃尾河、窟野河、榆溪河、芦河、大理河等重要河流沿岸、重要水源地及水土流失严重地区,人工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25万亩,封山育林10万亩,退化林分修复65万亩,全面提升主要河流水系及水源区的防洪减灾、水源涵养和生态屏障的能力。

(六)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结合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精准扶贫和生态移民搬迁工程,以移民搬迁安置区和贫困村为重点,实施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等国家重点工程,充分利用村庄隙地、河流水系、村庄周围山体等自然要素进行绿化,开展进村道路绿化、庭院绿化、农田林网建设,绿化村庄500个,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实施生态扶贫,栽植各种经济林,促进农民增收。

(七)能源企业造林绿化工程。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的要求,动员全市从事煤炭、石油、天然气、岩盐等资源勘探、开采、加工营销和转化的企业、化工生产企业、电力开发运营企业、新能源等企业在各自井田范围内、矿区、生产生活办公区或异地开展造林绿化,使企业周边生态环境明显好转,村企和谐。每年完成造林绿化4万亩,每亩投资标准不低于1000元,五年造林绿化20万亩,全市能源企业造林绿化参与率达到90%以上。探索碳汇资产市场建设,试行碳排放权抵消项目交易工作,推进碳汇林业发展。

(八)林业产业化建设工程。加强经济林基地建设,重点发展红枣、两杏、长柄扁桃、核桃、山地苹果、海红果等特色经济林,适度发展油用牡丹、樱桃、葡萄、花椒、枸杞、李、山楂等经济林,新建基地50万亩,改造50万亩。利用林下空地发展养殖业、种植业,建立立体复合经营模式。大力扶持以红枣、杏仁加工为主的林产品加工业,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启动市级林业龙头企业评定工作,树立知名品牌。对平茬后的灌木枝条进行充分利用发展森林旅游,将榆林沙地森林公园、榆林沙漠国家森林公园打造成具有较大影响的旅游景区。加强国营苗圃的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引导社会育苗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培育适销对路的苗木品种。

(九)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管护森林面积1650万亩,完成公益林建设13万亩,其中人工造林3万亩,封山育林10万亩。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及时兑现国家级重点公益林1615.81万亩、地方公益林32万亩补偿资金。对全市交通干道沿线、重点林区的100万亩中幼龄林进行抚育,每年抚育20万亩。一是修订出台《榆林市封山禁牧工作监督管理办法》,落实封山禁牧责任,划定生态保护重点区域,依法封山禁牧。在全市32个重点林区装配森林火灾监控系统,新建防火通道500公里、瞭望塔50个,使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2‰以内。二是开展有害生物普查,研究推广常见、易发病虫害的无公害防治技术,严防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传入和扩散,加强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检验检疫,使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三是实施德国复兴银行贷款项目,引进德国先进营造林理念,加强榆阳区刀兔海则保护区、横山臭柏保护区、神木秃尾河源头湿地保护区建设等项目,保护生物多样性。四是加大对榆溪河、芦河及中营盘水库等湿地保护力度,加强无定河省级湿地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区面积不低于69万亩。五是加快榆阳、横山两个市级臭柏自然保护区和神木臭柏、府谷杜松两个县级自然保护区的立桩划界、升级保护等工作,扩大保护区面积。六是是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在榆阳、神木、定边建立三个野生动物救助站,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止重大疫情发生。开展杜松、蒙古莸、山丹丹花等本土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的迁地保护和扩大繁殖工作。  七是全面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工作,对已核实的31种2221株受保护的古树名木进行建档挂牌、造册登记、跟踪管理和分级保护,保护率达到90%以上。对树龄50年以上的古树名木后备资源进行造册登记。

(十)林业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健全林业技术推广站、林木种苗站、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组织机构,建立高素质队伍。加强林区道路建设,升级改造现有状况较差的道路100公里。加强榆林市林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和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建成榆林林木种质资源基因库和红枣种质资源基因库。建设保障性苗圃3处。依托“智慧榆林”建设工程,建成“榆林市林业地理信息系统”。抓好榆林林业信息网、榆林市林木种苗信息网及各县区林业信息网站建设,建立健全林业信息网络体系。新建林业科普基地5处。选择基础条件好、具有突出特点的森林公园或自然保护区,新建森林体验基地1处。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林业部门要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完善林业建设任期目标责任制,对林业建设的主要指标,实行任期目标管理,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建立工程质量、重大毁林案件、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事故责任问责制。

(二)保障投入。按照“规模不减、投资不减”的要求,2016-2020年,“榆林市生态建设五年大提升”各项工程规划总投资85亿元。按工程分:城市绿化25亿元,绿色长廊建设2.8亿元,沙地治理提升11.16亿元,美丽乡村建设2.37亿元,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17.58亿元,能源企业绿化2.3亿元,林业产业化建设7.7亿元,河流水系绿化2.52亿元,退耕还林工程11.25亿元,林业基础保障能力建设2.32亿元。按投资来源分:中省投资35亿元,市财政投资20.3亿元,县区财政及社会筹资29.7亿元,分别占总投资的41.2%、23.9%、34.9%。

拓宽林业建设资金筹措渠道,积极争取中省项目资金,加大市县财政投入力度,打造一批精品工程。全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想方设法改变单一的投资体系,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创新投资运营机制,激发社会投资活力,鼓励和吸纳各类投资主体参与林业建设。持续开展能源资源造林绿化工作。对经营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造林大户和企业,在政策、技术等方面优先扶持,培树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实现林业建设投资方式灵活化和投资渠道多元化。

(三)严格管理全面推行承包造林,严格管理,确保造林质量。规范项目招投标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榆林市林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认真编制项目设计方案,组织专家评审论证。推行育苗造林一体化,有苗木、有地块、有技术的国有林场、苗圃及造林大户在造林绿化工程招投标时优先考虑。推行工程监理制,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林业工程实施全程监理。认真检查验收,严格兑现资金。

(四)创新机制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大力培育和扶持新型营造林主体,鼓励村办林场、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企业、个户开展规模化营造林,推动全社会办林业。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将林木资源管护向社会承包。试行开展造林补贴工作,鼓励个人、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国有林场等主体自主实施造林,政府根据造林的成效给予补助。开展碳汇林业建设,鼓励企业异地造林、育林,抵消碳排放,增加碳资源。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通过各种方式使义务植树尽责率提高到80%以上。

(五)重视科技加大科技投入,市县林业、科技部门要统筹安排,将林业科研经费列入预算。紧密结合林业生产中的技术难题,开展科研课题攻关。引进林木优良新品种,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研发与应用,促进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开展技术集团承包,每年安排1000名技术干部包抓工程,建立市、县级示范点。加强林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辐射推广林业高新实用技术应用。重视人才引进和培养,多渠道引进高学历林业专业技术人才。有计划地对全市林业技术人员分批次进行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科技服务体系。

(六)依法治林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和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无理阻挡造林施工、干扰林业工程建设等违法行为。加强森林防火,严格落实各级森林防火责任制,建立健全县区森林防火机构和防火队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森林生态安全。严格封山禁牧,实行乡镇主要负责人责任追究制。加强林地管理,杜绝侵蚀国有林地行为,确保林区管理和国家生态建设用地的长期稳定。加强对新造林地的补植补造、抚育和管护及中幼龄林、低效林的抚育改造,提高森林质量。完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七)全面考核。建立科学、严格的考核机制,将林业建设工作纳入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确保林业建设工作长期持续。每年对各县区、各部门的林业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及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安排该县区、部门下一年度工程建设规模的主要依据。不能按期完成年度林业建设任务的县区、部门,或者建设质量不合格或者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县区、部门的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强化审计、监察和财政等部门的监管责任,每年进行专项审计和随机抽查,坚决杜绝和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截留和贪污林业建设资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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